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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 2022-10-10
便民公告
抄表计划信息
抄表周期为每月月末两天至下月月初两天,过期不再作为接收、录入系统(法定节假日及特殊天气情况除外);
每月月末最后一日为水费结账日期。
停、复水服务规范
(一)计划内停水,通过微信公众号、公司网站、电视台或书面形式提前24小时向客户下达停水通知。突发事故性停水(非计划性停水),要在处理事故的同时,及时通知广大用水客户。
(二)认真接受客户咨询,不明原因的停水,以及电视台、新闻报刊和市长公开电话反映的供水问题,责任部门要在24 小时内作出处理和答复。